您好,若您在【蓝字发票开具】的开票信息页面填写“项目名称”后“税率/征收率”栏显示暂无数据,出现该情况可能是您未对“项目名称”对应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赋码,若您不清楚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 以开具餐费普票为例,您可以在开票信息栏目中,“项目名称”栏手动输入对应的税收分类简称“餐饮服务”,系统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
选择“×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选项后,税率/征收率栏自动显示对应税率。再将输入框中的“项目名称”由“餐饮服务”修改为“XX餐费”即可。(注意:××内为税收分类简称,不建议修改,若误操作可能无法自动带出对应税率)若您日常开票时使用某类项目名称的频次较高,建议您开票前先维护项目信息。操作路径如下:【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