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当前可以进行抵扣的发票或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
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