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鸿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公司逐笔结转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月末汇总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本公司生产产品需要 A 、 B 两种材料, A 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元/千克, B 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元/千克。2010年10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32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期初借方余额为8400元,该公司10月份发生的原材料的业务如下:
(1)8日,从外地华盛公司购入 A 材料1000千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单价100元,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华盛公司代垫运费93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尚未到达,公司开出为期三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2)10日,从华盛公司购入的 A 材料到达,验收入库;
(3)16日,从本市华为公司购入 B 材料100千克,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单价526.70元,货款52670元,货款以转账支票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4)20日,从外地华辉公司购入 A 材料200千克, B 材料100千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A 材料单价95元,价款19000元,增值税2470元, B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