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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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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题目怎么做,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计划2021年在杭州市投资开设2家便利店门店( A 店和 B 店),.上海某商贸不作为经营主体,需要另行设立企业主体。预计两家店年含税销售收入共计为1400万元( A 店600万、 B 店800万),采购含税总金额为1000万元( A 店450万、 B 店550万,可取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一:将 AB 各注册一家公司( A 公司、 B 公司)经营; 方案二:注册一家公司( AB 公司)经营。 要求:根据相关资料完成下列税务优化任务。 说明:1.除商品采购外无其他可抵扣进项,便利店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不考虑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差异调整,公司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附加税费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直接按增值税的12%计算; 3.以元为单位,填入表格中的数据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若使用表格内数据计算的,直接以保留2位小数后的数值来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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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税务咨询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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